倡 议 书
全市企业家朋友们:
人无信不立,业无信不兴。企业要生存,信誉是根本。为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守法者荣、失信违法者耻,企业诚信经营、银企合作共赢的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和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,全力打造“诚信菏泽、大美菏泽”形象,为实现“科学赶超,后来居上”战略目标做出应有贡献,我们向全市企业家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:
一是牢固树立诚实守信理念。把诚信作为重要的无形资产、做为一种生产力看待。从自身做起,带头开展诚信学习教育,宣传诚信典型,加强信用自律,弘扬诚信传统,开展诚信服务,打造诚信品牌,践行诚信承诺,遵守同业规则,讲求职业道德,提高企业信誉度和影响力,积极做诚实守信的坚决拥护者和忠实执行者。
二是切实管好用好信贷资金。信贷资金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,是企业信用的价值体现,是企业生产运转的“血脉”,必须倍加珍爱使用。企业要根据贷款项目所处不同时期、不同阶段的资金需要,合理计划,科学分配,妥善使用,保证信贷资金全部用于项目的生产经营,在任何情况下不挪做他用,不借与他人,不改变资金用途,不虚意骗取信贷资金。
三是坚决恪守承诺及时还贷。“欠债还钱天经地义”。广大企业要恪守职业道德和传统美德,坚决做到不欠息,不逾期,不造假,不逃废银行债务,自觉培育和保持良好信用记录,积累信誉财富。坚决反对恶意逃避、悬空、毁弃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债权的行为,积极举报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相关线索,全力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专项治理行动。
四是积极构建和谐银企关系。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企业都要积极主动加强沟通联系,争取相互理解支持;银行等金融机构要主动深入企业调查了解,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,指导帮助企业共度难关。企业要全力克服困难,主动配合银行等金融机构制订积极可行的还款计划,及时归还贷款;在生产经营确实出现困难时应及时披露信息,主动寻求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解和支持,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诚实守信的形象争取扶持和帮助。
五是坚决反对“八种”恶意行为。对金融债权,自觉做到不以转型改制、重组、破产等方式逃避毁弃;不以虚构合同、虚假诉讼、虚假仲裁、虚假公证等方法逃废;不擅自处置、损毁金融单位债权的抵(质)押物(权);不为逃避偿债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;不恶意设置担保圈抱团赖账;不故意隐瞒真实情况,编制虚假信息,提供虚假、产权不清的担保及不合法手续;不以多头开户、转户等方式,蓄意逃避监督;不向法律、审计、评估等中介机构索取虚假证明文件,以达到逃废金融债务的目的,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机构的资产核查和监督。
六是自觉落实惩戒责任。对列入“逃废金融债务黑名单”的失信行为“人”,将采取不新开账户、收回贷款、不办理对外支付、停止办理一切业务,依法限制部分自由,提高监督检查频次,禁止参加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,取消相关优惠政策,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惩戒措施;对涉嫌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,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倡议者:菏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
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
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菏泽监管分局
2018年1月16日